安心都护
2024-04-23 17:34 | 查看: 130506
安心都护是一项人身安全性监护计划。它可以让您在自己健康的时候,先行指定好将来照顾自己的人,确保在自己失能后的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事宜。家中有残障子女的父母,也可通过这个计划保护将来子女的生活和安全。
安心都护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
本服务适用对象分为三类:
(一)希望保障自己老年生存品质和安全,避免家人争夺监护权的
(二)具有家族病史者
(三)子女特定生存状况者
本服务推出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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