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寻人!上海9旬孤老去世,留下500万遗产静候亲人
2025-08-11 17:36 | 查看: 133792
上海9旬孤老去世
留下500万元遗产
全网寻找继承人
今年3月,91岁的顾阿婆在疾病中安然离世。1934年出生的顾阿婆一直未婚无子女。
当生命落幕,她留下的不仅是位于市中心的老房子、银行账户里的存款。
还有精心收藏的珠宝首饰,总计估值约500万元的财产,骤然面临归属的悬念。
一场借助网络力量的寻人接力由此展开,期待血缘的微光穿透数十年的隔绝。
据媒体报道,老人并非没有亲人。
她曾有一个收养的哥哥和一个亲姐姐,兄姐各自成家后亦开枝散叶。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按照《民法典》规定,顾阿婆的兄长和姐姐都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顾阿婆的遗产。
如果这两人都已不在世,那兄姐的后代也可依法代位继承这份遗产。
顾阿婆的遗产归属尚需时日方能落定。
如果最后还是没有找到顾阿婆的兄长和姐姐,以及兄姐的孩子,500万遗产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顾阿婆的户籍与长期居住地均在上海城区,其身份也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若最终寻亲未果,遗产管理的重任将依法移交至上海当地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接手后,将启动一套标准程序:彻底清理遗产并制作详实清单,处理被继承人遗留的债权债务。
待这些法律关系厘清后,若有净遗产剩余,民政部门将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
经法院审查公告并最终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这些资产将收归国家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遗嘱库继承部负责人刘鹏建议:
随着少子化时代的来临,现实中常常会出现老人由侄子外甥照顾终老,按《继承法》侄子外甥并非法定继承人。
如果老人生前没有安排,当老人故去后,生后财产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而成为无主遗产。
那遗产困局如何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