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2025-11-26 14:53 | 查看: 130525
这些数字背后,是国家对家暴“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如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门槛降低,“自诉转公诉”程序的完善,都为受害者搭建了更为坚实的法律屏障。
尤其对那些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经济共享、社交圈认可的未婚同居者而言,他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也是家庭成员,我们的关系受法律保护。”
然而,当我们为新规欢呼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的保护有其边界。
最高检明确将同居关系纳入反家暴法范畴,这解决了人身安全保护的问题,却并未赋予其婚姻关系中的全部权利。
财产分割、继承权、医疗签字权这些关乎生活根本的权益,同居关系仍然难以获得与婚姻同等的保障。
这就是为什么在为新规叫好的同时,我们更要提醒公众:法律给了你抵抗暴力的盾牌,但你还需要为自己打造一把守护财产的利剑。
曾经相濡以沫的伴侣,在分手时为房产、存款争执不休;一方突然离世,另一方不仅承受着失去爱人的痛苦,还要面对被对方家人“扫地出门”的窘境。
法律认可了你们的同居关系,却未必认可你对共同购置房产的产权,未必认可你照顾对方多年后理应享有的继承权。
这种权利上的不对等,恰恰是隐藏在法律进步背后的隐患。
这正是中华遗嘱库一直倡导的:法律的保护与个人的主动规划应当相辅相成。
当最高检用司法力量为你筑起抵抗家暴的防线时,你也应当通过意定监护、遗嘱等法律工具,为可能的财产风险设置安全网。
特别是对于同居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往往是女性、年长者或经济依赖者——这些法律工具不再是“触霉头”的忌讳,而是实实在在的自我保护。
比如,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只在一个人名下,另一方即使出了钱,分手时也可能难以追回;如果一方突然离世,另一方面临的可能是无家可归的困境。
通过遗嘱明确财产归属,通过协议约定出资比例和产权份额,这些看似“伤感情”的举动,实则是为感情上了最坚实的保险。
正如一位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的女士所说:“我不是不信任他,我是不信任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同样重要的是,新规也提醒我们要警惕特殊类型的同居关系。
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与已婚者同居可能涉及重婚罪——这些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红线。
在开始一段同居关系前,核实对方的婚姻状况不是多疑,而是对自己负责。
在确认关系后,通过法律工具明确双方的权益边界,则是对这段关系最好的尊重与保护。
最高检的新规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
国家正在努力填补法律空白,扩大保护范围。但法律的完善总是滞后于社会关系的发展,个人的主动规划永远不可或缺。
正如反家暴法为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遗嘱、意定监护等工具则为你在伞下营造了更安全舒适的空间。
它们不是对感情的质疑,而是对现实的清醒认知,对未来的理性安排。
在这个法律与个人权利意识同步觉醒的时代,我们既应当善用反家暴新规赋予我们的武器抵抗暴力,也应当通过中华遗嘱库这样的公益项目,为财产权益和人身关系设置必要的保障。
毕竟,真正的安全感,不仅来自于法律对侵害行为的惩罚,更来自于对自己生活全方位的掌控与安排。
法律的进步为我们打开了保护的大门,而门内的布置与守护,还需要我们用自己的智慧与远见来完成。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那段你珍视的关系最好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