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曝光3个月,宗馥莉辞任,或避刑事责任

2025-10-11 14:03 | 查看: 130853

冲上热搜


接班仅一年


宗馥莉辞去董事长职务


一家民族品牌巨头的前途命运


正被家族内讧、品牌重塑


内部治理多重因素所左右

宗馥莉已辞职,娃哈哈回应
据澎湃新闻10月10日报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宗馥莉已于9月12日向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辞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并已通过集团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相关程序。 

另据界面新闻消息,娃哈哈集团表示宗馥莉辞职属实。

辞职消息传出前不久,香港高等法院于9月26日驳回了以宗馥莉为代表的被告人在传票中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这意味着针对宗庆后留下的18亿美元离岸信托资产的冻结令仍然有效。


一场涉及350亿元的遗产争夺战,最终导致企业权力交替,控制权松动,暴露了民营企业在代际传承中的典型困境。


一年掌舵期与突然告别


宗馥莉的辞职,标志着娃哈哈集团在短短一年内再次面临领导层重大变更。


2024年2月,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因病去世,享年79岁。


作为宗庆后长期培养的接班人,宗馥莉于2024年8月底正式接手父亲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股份,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然而,仅仅一年后,宗馥莉便悄然辞去了所有职务。


根据娃哈哈内部人士确认,她已于9月12日向公司辞去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并已通过集团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相关程序。


在宗馥莉短暂的掌舵期内,娃哈哈内部发生了巨大变化。


她从接任之初就开始推动一系列“去娃哈哈化”改革,要求员工将劳动合同转签至她控制的宏胜系公司。


同时,娃哈哈已关停了多家非“宏胜系”工厂,而宗馥莉掌控的宏胜饮料集团却在不断加大对娃哈哈产品工厂的投资建设力度。


娃哈哈遗产纠纷持续发酵


宗馥莉的辞职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娃哈哈家族遗产纠纷持续发酵的结果


2025年7月,一场涉及350亿元的遗产争夺战骤然爆发。三名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的当事人——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向香港高等法院及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发起诉讼。


三位原告主张的权益包括:追索21亿美元离岸信托资产,以及分割宗庆后生前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股权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2025年8月获取的裁定,宗庆后生前曾对其境外资产传承作出安排。


2024年1月下旬,他亲笔撰写了一份手写指示,提出“准备去香港办理三个人的信托,在汇丰办,每人七亿美元”


随后2月2日,宗庆后签署《委托书》,指定宗馥莉作为受托人负责执行上述信托计划。


该委托书明确约定,宗馥莉需将汇丰账户中的资产用于设立三个境外家族信托,分别惠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三人及其子女。


娃哈哈品牌重塑与市场挑战


在家族纠纷持续发酵的同时,娃哈哈的市场地位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份在业内流传的文件显示,娃哈哈决定从2026销售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该通知由杭州娃哈哈宏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等7家与宗馥莉有关联的公司联合发出。


通知中提及,在现行股权架构下,“‘娃哈哈’商标的使用须获得娃哈哈集团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均无权使用”。这一表述揭示了宗馥莉使用娃哈哈品牌面临的制度限制。


第三方监测平台数据表明,自家族纠纷事件曝光后,娃哈哈在主要电商平台的日均销量出现明显下滑,从事件前的10000-12000件区间降至5000-7500件区间。


与此同时,娃哈哈核心产品的市场表现也不容乐观。根据行业监测数据,AD钙奶在华东等重点销售区域的销售额出现显著下滑,而娃哈哈纯净水的市场份额也从18%下降至12%。


民营企业的代际交接难题


娃哈哈的案例并非特例。企业家的家庭关系抉择、身后遗产规划,不仅关联社会主流价值观,对企业稳定发展与家族声誉影响深远


多子女、复杂家庭的财富传承,已成为超高净值人群的“必修课”,而众多顶尖民企在传承交接制度上存在严重缺失与巨大风险。


对此,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陈凯主任建议:“我们的民营企业家,至少你对市场负责,你对员工负责,你对你的家庭负责,你对投资这个资本市场的稳定性负责……都要提前做好相关预案,避免自己走后形成一堆的烂事。


娃哈哈在杭州的清泰街老楼、景芳基地几乎清空,在萧山建设四路新建的娃哈哈大楼也人去楼空。与此同时,宗馥莉掌控的宏胜饮料集团正加紧扩张产能,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


宗馥莉或涉刑事责任?


结合严学峰被查、宗馥莉辞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陈凯主任判断


也许是因为宗馥莉和严学峰担任娃哈哈董事长、高管期间,涉嫌从事同类营业竞争性业务,涉及利益输送,可能触犯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刑法修正案(十二)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前款行为,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了避免这一风险,宗馥莉选择辞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长等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