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要求婚前房产证加名?我怀疑她想分房!这婚该不该结?

2025-06-30 17:46 | 查看: 131134

房子不加我名字,是不是根本没把我当自己人?

加名就是爱我,否则就是算计!
父母用毕生积蓄买的婚房,产权证上单独自己的名字,此刻成了横亘在年轻人爱情面前的大山。


闪婚加名房产怎么分?


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实施,从多个角度对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规范。

新规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有近5个月的时间了。关于婚前房产加名的判决陆续已经出来,现在给大家介绍两个法院判决,看看究竟婚前房产证加名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5月1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公开披露了由河北区法院审理的、被视为该市适用新规的“第一案”,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参考。

这个案子中的男女双方,在2022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感情升温速度极快,短短三个月后的6月份便办理了结婚登记

为了表达对婚姻的承诺和诚意,男方在婚前就将自己个人名下的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并且双方当时白纸黑字签署了协议,明确约定女方对该房屋享有50%的产权份额。

然而,这段建立在“加速”基础上的婚姻仅仅维系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宣告破裂,女方主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诉讼请求中,她明确要求按照当初的协议约定,分得该房屋市场价值50%的折价款。

根据法院公开披露的案情信息,这段婚姻中双方既没有生育子女,也未能查实哪一方对婚姻失败存在明显过错(如出轨或家庭暴力等)。

最终,河北区法院依据新规作出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判决:

争议房屋的所有权最终判定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并非无需付出代价,他需要向女方支付一笔折价补偿款,金额并非女方主张的一半房款,而仅仅被确定为该房屋当前市场评估总价值的20%



短婚短居房产如何分?


就在天津案例披露三天后的5月15日,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也通报了一起极具典型意义的新规适用案例,再次印证了新规在实践中对权利义务的深度衡量。
此案的男女主角赵某(男方)与王某(女方)均经历过一次婚姻,属于再婚结合。
两人于2019年9月12日正式登记结婚。令人惊讶的是,距离领证仅仅过去4天,在当年的9月16日,这对新婚夫妇便一同前往了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房产证加名手续。
赵某将其个人婚前拥有的房产上添加了王某的名字,而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的权属登记不再是模糊的“共同共有”,而是明确将产权份额约定为各占50%
法院在披露中分析指出,这种要求在加名时就直接明确约定50%份额的现象,近年来愈发普遍,成为引发众多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甚至可以说是促使最高法出台专门新规的现实原因
然而,美好的表象下矛盾丛生。他们的婚姻在结婚后不到半年时间,双方就已经开始分居生活。
此后,婚姻关系在法律意义上虽然持续了五年多的时间(至法院判决时止),但实际共同居住生活的日子累计起来还不到半年
此外,两人在再婚期间也未生育子女。当赵某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时,王某则坚持主张应按登记份额,分得一半房款。
案件的核心争议财产就是这套婚前房产,双方对于该房屋当前价值16万元这一点并无异议。
辉南县法院最终依据新规作出了详尽的裁量:房屋所有权归属原权利人赵某所有,赵某需向王某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
然而,这笔补偿款的数额远低于王某的预期和产权证的记载——法院判决赵某仅需支付王某2万元人民币
如果以房屋总值16万元为基数计算,王某最终实际得到的份额仅占全部房屋价值的12.5%
此判决深刻地体现了新规并非简单依据产权证登记份额一刀切,而是充分考量了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法律五年多,实际共同生活不足半年)、女方在婚姻中对家庭及房产的实际贡献程度、共同生活缺失等实质因素
最终对约定份额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旨在平衡公平,防止纯粹以形式上的加名份额获取与付出严重不匹配的利益。


房产加名≠分一半


以前大家可能觉得,房产证上加了名,这房子就有自己的一半。但新司法解释可不是这么回事。



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后房产若双方父母均有出资,在明确约定下,双方父母出资部分归各自子女所有;若无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贡献等因素判决归属,并判定获房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简单来说,买房子只要没出钱,即使房本加上名字,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分房,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针对上述两起婚前房产加名的离婚纠纷,我们采访了中华遗嘱库继承部负责人刘鹏,他是这样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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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 

 北京传家律师事务所特聘专家

 中华遗嘱库法务部总经理

 中华遗嘱库继承部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在房管部门对婚前购置的房屋办理加名手续的行为,实际是对被加名一方的赠与行为,房产因赠与加名成为共有房产
如果确需在你婚前房产证明上加对方名字,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你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你方所有。
并且会结合加名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你方给对方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假如你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你方或者你的近亲属合法权益、对你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你方请求撤销对另一方的房产赠与,人民法院也会依法予以支持。
但以上内容还是得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确定。
若你想要尽可能减少损失,首先,你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材料,证明该房产是你的婚前房产
其次,确定加名的话,可以约定好各自对房产的份额占比,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损失。
最后,一旦加名即存在风险,若无法接受任何分割可能,建议尽可能协商解决存在的矛盾。



中华遗嘱库建议:夫妻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都写清楚。此外,婚后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希望名下房产仅由子女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写明房产的归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