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竟不能继承全部财产?可能只有25%,注意这四点,避免人财两空
2025-05-06 09:12 | 查看: 131091
母亲突然去世,父亲早已失智,上海的宋女士遭遇了人生中的至暗时刻。
自己作为父亲的监护人,又是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她需要同时代表自己和父亲分割遗产,厘清彼此的继承份额。
然而,这并不容易。为此,宋女士不得不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宋女士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父母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逐渐积累了一定资产,为女儿提供了不错的生活条件。
作为父母唯一的掌上明珠,宋女士和父母感情至深。2022年年初,宋母和宋女士商量,将家中3套房产进行售卖。
因为一家三口不分彼此,宋颖家的房产证上要么登记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要么登记着宋父、宋母的名字。
这意味着,买卖房屋必须经宋父本人出面才能完成,但实际上,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多年的宋父,早已没有能力做此事。
宋女士只得先成为宋父的监护人,然而,一切尚未来得及办理,噩耗突降,宋母因病去世,这让宋女士的生活彻底陷入了悲痛和被动之中。
一方面,宋母去世后,宋女士成了失智老父亲唯一的依靠。她必须想办法,在兼顾本就十分繁忙的工作的同时,照顾好自己的父亲。
另一方面,宋家的家庭资产,变得更加难以处理。宋母的名字尚列在所有房产证之上,想要进行房屋交易,就要先将宋母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下来。
也就是说,宋父和宋女士,两位宋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需要在交易前,完成对宋母遗产的继承。
考虑到宋父已经失智,宋女士只得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困境,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宋女士自己与“自己”的诉讼。
对于这件事,不少网友表示不解: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
中华遗嘱库总结了以下的几种情形,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0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
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
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在权利上不同的一点在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而继承人只要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0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前时期,通常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父亲不幸过世留下两套房产,而爷爷奶奶健在,那么继承开始前,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首先分得一半房产然后再参与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作为遗产的一套房产,分为4等分,通常母亲1/4,你1/4,爷爷1/4,奶奶1/4。
爷爷奶奶各分得的1/4,在他们过世后,将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此时你的姑姑、叔叔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0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再婚后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
再婚的定义是双方依法领取结婚证,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可所谓的事实婚姻,所以如果是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则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0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假如父母过世未留遗嘱,而身为独生子女的你已结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
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父母过世时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遗嘱的重要作用,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对遗嘱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分析,概括为四个方面:财产清单、定向传承、定纷止争、简化手续。
财产清单:订立遗嘱是对自己财产进行盘点的过程,从而清晰了解自己的财产情况,防止财产下落不明的情况出现。
定向传承:遗嘱可以保护财产,让外人无法窃富。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避免家人对财产的归属产生争议。
定纷止争:遗嘱可以减少纠纷隐患的几率,即使产生纠纷,所有继承人也能更好更快地协调一致意见,从而维持家庭和睦。
简化手续:遗嘱能明确表示遗产分配情况以及继承人名单。遗嘱的内容将成为继承过程中财产分配和继承人的认定的依据。如果没有遗嘱,继承人则需要进行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评估、继承权认定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
遗嘱的订立并非仅限于家庭关系复杂或矛盾重重的情况。实际上,那些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同样需要通过订立遗嘱来确保家族财产的传承和保障家庭成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