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新兴法论坛丨张大龙:律师与中华遗嘱库的合作共赢之路

2024-05-08 13:37 | 查看: 134235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遗嘱继承始终为关键一环。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这些案件往往因为当事人人数多、诉争利益大、事实查明难、多伴有家庭矛盾等而较为复杂。为解决后顾之忧、传承和谐家风,核实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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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7日,“乘势·破局 第八届新兴法律服务业高峰论坛”召开,中华遗嘱库家办部联合创始人张大龙作“律师与中华遗嘱库合作共赢之路”主旨演讲。他详细介绍了法官和律师在不同视角下的继承纠纷处理方式,展开阐释了中华遗嘱库的愿景、职能、服务流程、技术支持和实践成果,为婚姻家事遗嘱纠纷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张大龙的主题分享整理如下:


无论是审理3000余件民商事案件的法官、代理案件标的额近30亿元的律师,还是中华遗嘱库公益律师团副团长、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传家律所创始合伙人等,这些均是我在法律职业生涯中不同阶段的身份。多年来,我聚焦民商事遗嘱案件,从中获得了职业技能的巨大飞跃。在此,我想与大家分享一点心得。

我在担任民商事法官期间,经常处理婚姻家事案件中的继承纠纷。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遗嘱效力上,其中涉及订立遗嘱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是否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是否涉及伪造或篡改、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等。法官处理案件时,需结合法定要件,慎之又慎地判断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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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审理的一起遗嘱继承案件中,自书遗嘱中的日期只有“年、月”,“日”空着。当时,法官、律师均对该份遗嘱颇有争议,经一审、二审、再审后,判定遗嘱无效。随后,北京高院出台《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其中第17条规定: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作出的遗嘱,人民法院应认定无效。签署日期不全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

实践中,律师通常碍于低投入、高风险的顾虑,不敢从事遗嘱见证业务。1994年7月,沪上某知名律所的律师为客户提供了代书遗嘱见证法律服务。2019年1月,该客户的儿子以遗嘱见证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将该律师所在律所告上法庭,要求律所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认定因只有一名律师在场见证等因素,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要件,判令遗嘱无效。法官判决该律所赔偿原告损失1718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部分鉴定费。而另一个案件中,某律师收费500元,因律师见证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其与所在律所竟需赔偿336万元,数额之巨大令人愕然。截至2023年5月,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遗嘱无效”“律师见证”“律师事务所”“赔偿”“过错”等关键词,得出全国各法院涉及律师见证遗嘱赔偿的案例共计28例,其中支持赔偿的有21例。赔偿金额与收费相比,存在较大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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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律师收益风险不对等的窘境,我在机缘巧合之下结缘中华遗嘱库。从我个人及朋友分别代理的一起案件中,我惊喜地发现中华遗嘱库的遗嘱写作专业程度已远超律师水平,在诉讼过程中,其遗嘱效力能很快得到法官的确认。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服务流程专业严谨、安全有效且公信力高,全流程涵盖遗嘱咨询、遗嘱订立、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指纹扫描、精神评估、密室登记、专业见证、文件存档、保密保管、遗嘱宣读、继承调解等共12个环节。

中华遗嘱库作为中国第一个专业遗嘱服务平台,具有特定的公信力、持续性和专业性,能更好地实现财富传承与管理,真正实现“解后顾之忧,传和谐家风”。对于法官而言,中华遗嘱库简化了司法流程、节约了司法资源,其遗嘱安全合法有效,有助于减少错案发生几率。对于律师而言,经中华遗嘱库鉴定的遗嘱作为证据效力高,有助于降低诉讼代理风险。

在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的引荐下,我有幸成为中华遗嘱库公益律师团的一员。根据《中华遗嘱库律师团管理办法》,中华遗嘱库律师团成员有权:(1)获得中华遗嘱库提供的免费培训机会;(2)获得中华遗嘱库的推荐,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3)向社会表明自己作为中华遗嘱库律师团公益成员/正式成员/优秀成员/终身成员/副团长/团长的身份。

作为中华遗嘱库公益律师团副团长,我为中华遗嘱库咨询顾问、义工赋能培训;受邀参加第五届中华遗嘱库义工盛典并发言;受邀参加“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发布会(2023年度)”并代表发言;参与电视台录制并接受媒体采访;参加东城法院、《法治时代》杂志、中华遗嘱库联合举办的“深化诉源治理、创新枫桥经验”党建工作座谈会。目前,中华遗嘱库已经获得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获得首届“首都慈善奖”,入围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法院高度认可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效力及“家人幸福、家财安全、家事和谐”的公益财富传承法律服务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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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作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并主办的公益项目,于2013年启动,建立起了一整套遗嘱服务流程,是中国遗嘱专业服务开创者。中华遗嘱库获得了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成为中国不动产官方独家合作单位。2018年起,中华遗嘱库系统接入“司法电子证据云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备案,可供法官在庭审中直接查看和核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已在全国设立了60余个分库,为47.9万余人提供了遗嘱服务,登记保管了31万余份遗嘱。截至2023年底,裁判文书网上公示了102例涉中华遗嘱库的生效案件;判例显示,人民法院在审判中根据中华遗嘱库出具的证明直接认定遗嘱真实合法有效。有关公证机构在办事过程中也会根据中华遗嘱库出具的证明办理相关公证事务。

《民法典》明确提出遗产管理人制度,为更好地实现财富传承和遗产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华遗嘱库对此迅速响应,推出遗产管理人便民公益服务,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便可享受免费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服务。遗产管理人作为财富传承和遗产管理的最后一环,直接决定了财富管理和遗产管理的最终效果,其角色至关重要。此外,遗产管理人制度还有效解决了继承诉讼审理时间长的问题,通过情理交融的方式,有助于帮助继承案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实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中华遗嘱库与律师并非竞争关系,而是共生共赢的伙伴关系。在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遗产诉讼等领域,双方的合作空间广阔无限,相信双方将在这片合作蓝海中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