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火出圈的条款,99.8%的人都写在遗嘱上了!

2023-10-18 13:16 | 查看: 133390

中华遗嘱库的“防儿媳女婿”条款是不少订立遗嘱的市民首选的增加条款。该现象曾经在网络上引起热潮,“尴尬”“寒心”“没毛病”“很合理”等多种声音在网上浮现。为什么99%的立遗嘱人都选择该项条款?


北京的沈阿姨(化姓)也是其中一个,她毫不犹豫地在遗嘱中选用了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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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七旬老人沈阿姨。沈阿姨是地道的北京人,自父辈起已经在北京落地生根,省吃俭用留下了一套房子给沈阿姨。沈阿姨是家中独女,爷爷辈的亲人早已离世,父母亲离世后,房子自然而然由沈阿姨继承。


沈阿姨结婚后,这套房子用于出租帮补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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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既是保障也是“祸害”


沈阿姨和老伴有一个独生女,今年已经三十岁,女儿的婚姻问题一直是父母心里的头等大事。

不久前,女儿和沈阿姨传达了准备结婚的消息。沈阿姨既喜又忧,开心的是女儿终于成家,却担忧待自己离世,女婿会不会为了瓜分遗产亏待女儿呢?


反复思量后,沈阿姨决定将订立遗嘱的事提上日程。在朋友的介绍下,沈阿姨来到了中华遗嘱库。中华遗嘱库的咨询顾问为沈阿姨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结合沈阿姨的需求,遗嘱确实是沈阿姨最好的财富传承工具,通过订立遗嘱实现定向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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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沈阿姨在订立遗嘱时果断选择了“防儿媳、女婿条款”,希望离世后财产由女儿一人单独继承。沈阿姨表示,自己并不是不相信女婿,也不是把女婿当成外人,只是这样的条款可以更好地保障女儿。“即使日后他们离婚了,这个房产也是我女儿最后的‘避风港’,这是我留给她最坚实的后盾。”


根据《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数据显示,历年来,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例将近100%,该占比每年保持稳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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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数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通过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所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实能起到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共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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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防”出间隙还是未雨绸缪


当然,如果子女的婚姻幸福稳定,这些钱财都是他们共同使用的,没有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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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创办人、中国财富传承文化发展倡导者陈凯表示,这个条款是中华遗嘱库模板的选项之一,表示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陈凯认为,这是基本的人之常情,并不代表老人防着女婿、儿媳或家庭关系不好。这个条款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有意义。


而且这并不是针对儿媳、女婿,即使是将遗产给了侄子侄女,老人也可以选择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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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事情给专业的人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常常有市民询问可否提供遗嘱范本,但是遗嘱是一份非常专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文书。由于每个人的家庭结构、状况、财产情况、房产等各有不同,若然只是笼统地对财产进行分配,不仅不能实现定向传承,还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令到亲人之间产生误会,继而对簿公堂,这份遗嘱就毫无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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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建立了一整套遗嘱服务流程,在遗嘱登记前,会针对市民的家庭结构、成员、财产等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为市民排除“看不见的风险”。通过遗嘱这个合法有效的财富传承工具,规避风险。


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2023年10月是全国第14个“敬老月”,中华遗嘱库为年满六十周岁、家庭财产不超过一套房的市民提供免费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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