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首入法,“以房养老”更踏实
2022-07-08 14:46 | 查看: 140749
亲女儿和后老伴难道只能“二选一”?小编说不一定。
下面跟着小编看看魏大爷的困扰该如何解决。
01
手心手背都是肉,房子留给谁?
转眼间,魏大爷的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魏大爷的心里总觉得对女儿有所亏欠,如今女儿要结婚,他想把房子当作嫁妆留给女儿。
经过中遗库北京第二服务中心咨询老师的细致讲解,困惑魏大爷许久的难题迎刃而解。为了更稳妥,魏大爷还选择了中华遗嘱库作为自己的遗嘱执行人。离开中心时,魏大爷仿佛年轻了十岁。
02
一项登记,激活民法典新规
2014年,许阿姨立下遗嘱,表示房子的归属留给亲弟弟许先生,但李大爷再次结婚前可以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2016年,许阿姨病逝,但李大爷和许先生却为了这套房子闹上了法庭。
2006年,李大爷和许阿姨登记结婚,双方在此之前各有一段婚姻。婚后两个人一直住在许阿姨名下的一套房子里。
2014年,许阿姨立下遗嘱,表示房子的归属留给亲弟弟许先生,但李大爷再次结婚前可以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2016年,许阿姨病逝,但李大爷和许先生却为了这套房子闹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许阿姨并无子女,父母先于许阿姨去世,涉案房产属于许阿姨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遗嘱,该房子的产权属于许先生,但李大爷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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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协调,在2021年7月,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受理居住权登记业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李大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虽好,设定需谨慎
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有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确保“房子不归我,我也可以安心住”。
中遗库在此特别提醒,居住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居住权一旦设立,将对房屋交易、租赁、抵押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居住权虽好,设定需谨慎。
建议大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正、中立、专业的机构,例如选择中遗库这种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根据自己的具体意愿制定个性化的遗嘱方案,合法地把财产给到自己心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