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首入法,“以房养老”更踏实

2022-07-08 14:46 | 查看: 139093

“亲女儿和后老伴,手心手背都是肉,我的房子该留给谁?”


亲女儿和后老伴难道只能“二选一”?小编说不一定。


下面跟着小编看看魏大爷的困扰该如何解决。




01

手心手背都是肉,房子留给谁?


原来魏大爷有过两段婚姻,他和前妻育有一个女儿,女儿一直跟着前妻生活。离婚后,魏大爷生了一场大病,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出院后他找了保姆黄阿姨,照顾自己的起居饮食。


转眼间,魏大爷的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魏大爷的心里总觉得对女儿有所亏欠,如今女儿要结婚,他想把房子当作嫁妆留给女儿。



后来听邻居说,中遗库可以解决一直困扰魏大爷的财产传承难题,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过中遗库北京第二服务中心咨询老师的细致讲解,困惑魏大爷许久的难题迎刃而解。为了更稳妥,魏大爷还选择了中华遗嘱库作为自己的遗嘱执行人。离开中心时,魏大爷仿佛年轻了十岁。



02

一项登记,激活民法典新规



“终于可以在家安安心心过个年了!”一直愁眉不展的李大爷,拿到“红本本”后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4年,许阿姨立下遗嘱,表示房子的归属留给亲弟弟许先生,但李大爷再次结婚前可以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2016年,许阿姨病逝,但李大爷和许先生却为了这套房子闹上了法庭。


2006年,李大爷和许阿姨登记结婚,双方在此之前各有一段婚姻。婚后两个人一直住在许阿姨名下的一套房子里。


2014年,许阿姨立下遗嘱,表示房子的归属留给亲弟弟许先生,但李大爷再次结婚前可以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2016年,许阿姨病逝,但李大爷和许先生却为了这套房子闹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许阿姨并无子女,父母先于许阿姨去世,涉案房产属于许阿姨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遗嘱,该房子的产权属于许先生,但李大爷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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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李大爷突然发现这套房子被挂牌销售,他担心房子被卖后,自己的居住权无法保障,自己无家可归。


经过多方协调,在2021年7月,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受理居住权登记业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李大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03


居住权虽好,设定需谨慎


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有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确保“房子不归我,我也可以安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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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出台,在解决离婚后弱势一方的居住问题、再婚配偶的居住问题、非继承人的居住问题、提前过户的居住问题、以房养老等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遗库在此特别提醒,居住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居住权一旦设立,将对房屋交易、租赁、抵押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居住权虽好,设定需谨慎。


建议大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正、中立、专业的机构,例如选择中遗库这种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根据自己的具体意愿制定个性化的遗嘱方案,合法地把财产给到自己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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