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成功案例   /  案例库

妻子脑溢血,丈夫却迟迟不肯签字...

2022-12-02 14:54 | 查看: 134009



夫妻本是同林鸟,利益面前各自跑?面对丈夫薄情寡义,妻子该如何“自救”?



结婚30年,有疼爱自己的丈夫,三个孝顺的女儿,互相扶持的兄弟姐妹。本是和睦的一个大家庭,却经不起人性的考验。


微信图片_20221202145551.gif

以下真实发生在中华遗嘱库的案例,有请中华遗嘱库法务部律师杨兴宇为大家进行讲述:


01

夫妻本是同林鸟,利益面前各自跑


马女士今年58岁,是家里的老大,六岁时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后,马女士和母亲一起将弟弟妹妹抚养长大,兄妹几人的感情非常深厚。


马女士非常有投资眼光,在房地产行情正好的时候,通过投资房产积攒了不少财产,马女士也是家里最大的经济来源。目前,马女士名下还有20套房产。


马女士与丈夫周先生结婚30年,二人生育三个女儿,但周先生心里一直颇有怨言。除了这个问题,夫妻二人的感情还算可以。


2021年9月,马女士突发疾病住院,医生诊断是脑出血,需要马上动手术,要求家属缴纳住院押金。


如此紧急情况下,周先生却迟迟不缴纳住院押金,也不愿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最后还是马女士的弟弟妹妹把住院押金缴清,又把多年瘫痪在床的母亲接到医院签了手术同意书。经过抢救,马女士终于脱离危险。



02

决心为自己留下一份保障


马女士出院后就在大女儿的陪同下来到了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服务中心,咨询如何安排才能防止丈夫拿走财产?


马女士表示,以前和丈夫又爱又恨,关系一般,但丈夫对三个女儿还是很好的。在医院的时候,马女士思量很久,决心在出院后为自己留下一份保障。


马女士的弟弟妹妹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她担心自己去世后周先生不再帮扶他们,所以希望把部分存款留给他们。至于三个女儿,她也相信周先生不会亏待他们,所以把房产留给了三个女儿和丈夫。


通过沟通,马女士对财富传承有了新的理解,认识到房子和个人的人身安全安排,其实都有必要安排的。虽然相信周先生不会亏待女儿,到自己其实内心还是有想法的,自己奋斗的财产,凭什么不自己给到女儿呢?为女儿提前安排好,减少繁琐的继承手续也是好的。


微信截图_20221202131319.png

△图片来源:央视纪录片《路过你的世界》



03

如何防范财产被转移的风险?


中华遗嘱库在此给出如下建议:


>>>订立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马女士在生前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防止丈夫继承马女士在婚内所拥有的财产份额。同时,这种方式也保证了马女士在生前对自己财产的控制权。


微信图片_20221202145753.jpg



>>>订立意定监护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按照上述规定,将来马女士在部分丧失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马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将她的作为第一顺位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基于马女士的婚姻状况,避免今后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损害,马女士就自身的监护问题也应提前安排。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为防止丈夫将来损害自己的人身、财产利益,马女士现在可以选择自己的女儿、兄弟姐妹或其他信任的亲属、朋友通过签订书面的《意定监护协议》的方式,提前确定自己在失能、失智、病种等情况下的监护人,为自己将来的生活多加一重保障。


微信图片_20221202145816.jpg

中华遗嘱库在此温馨提示:无论办理遗嘱还是“意定监护”,一定要在头脑清醒时,找专业机构完成。通过专业机构的办理,确保遗嘱或意定监护文件的法律效力,才能真正发挥各自的功能,真正“得偿所愿”,让自己的人生在生前身后不留遗憾。


微信截图_20221202095645.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