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濮阳市委员会政协提案七届四次第172号 :关于在我市设立“中华遗嘱库”濮阳分库的建议

2022-08-17 16:17 | 查看: 133588

来源:政协濮阳市委员会政协提案公开系统

提案者:孙贯玲 



关于在我市设立“中华遗嘱库”濮阳分库的建议

    

    一、中华遗嘱库的基本情况

    “中华遗嘱库”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1号)、《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民发〔2011〕20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和“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的规定,为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财产和继承权益,弘扬敬老爱老文化,促进家庭和谐,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决定共同发起主办、由北京市工商联信息化商会协办的公益项目。中华遗嘱库已经获得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华遗嘱库面向老年人进行免费服务:凡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目前,天津、广州和江苏都已分别设立了分库,运营良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设立遗嘱库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事实上,我国几乎没有人通过立遗嘱来处理身后财产,据《今日美国报》网站1月2日报道,由此产生的大量遗产继承纠纷导致家人反目,法院不堪重负。官方媒体警告说,当人们去世不留遗嘱时,子女们便开始争夺遗产,这破坏了亲情,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于普通百姓家庭来说,如果不安排好婚姻、继承和传承等问题,同样会破坏家庭和睦,导致亲情破灭,甚至使家庭纽带彻底断裂。提议人认为引入这一公益性项目,为我市60岁以上老人提种财富传承的服务,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设立遗嘱库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必须按遗嘱处理遗产。有的老人虽然立了遗嘱,但却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而导致遗嘱无效,或是继承人对老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因此老人最好在生前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由第三方保管,这样继承人应得的权益也不受到损伤。中华遗嘱库是个公益项目,发起方也不允许它挣钱赢利,因此对老年人的各项服务全免费。但是,如果“生前立遗嘱”的理念得到推广,对社会产生了推动,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遗嘱的作用,那么未满60岁的公民,特别是高端人群将逐渐出现关于遗嘱的深度服务需求,届时,发起方有可能成立一个新的机构来提供盈利性的服务,并以此支持公益项目的扩展。


    建议:根据中华遗嘱库设立分库的要求,地方库一般是当地政府或公益机构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组织申请作为会员单位,经申请审批后进行运营合作。我市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我市公益机构具体对接办理。


     委员:孙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