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2020-12-30 15:47 | 查看: 137404

现如今

大多数人都想往城市里挤

在城里上学、就业、定居……

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也有所上涨

 

那么问题来了

老一辈人在农村留下的宅基地

其使用权能否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呢?

想必很多市民也很想知道!

 

近期,自然资源部7部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了答复

 

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空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

 

如若城镇户籍继承者,拆除宅基地上的原房屋,将丧失对该土地相关权利的承继。

 

该政策传递着怎样的信号,接下来详细为大家解说:

 

信号一:房地一体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答复之所以明确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其原因在于我国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是分离的。

 

也就是说,我们对土地上的房子享有所有权,对房子下的土地只有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村宅基地来说,其权益可分为三个“权”,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

 

其中,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拥有该房屋的村民,而这次明确可以由城镇子女继承的就是使用权。

 

可见,在农村只继承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权益必然大打折扣。

 

因此,房地一体可谓是正本清源之举,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信号二:为农民进城落户解决后顾之忧

 

近年来,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连续发文,要求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各地纷纷响应,超低门槛乃至零门槛落户遍地开花。

 

但是,当户籍不再是农村人口进城的主要障碍,土地问题就显得越发突出了。

 

当前,广大农民对于进城落户的普遍担忧在于,一旦进城落户,农村户口变为城镇户口,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老家的房子是不是要被拆?

 

此次,七部门明确答复,城镇户口可继承农村宅基地, 并且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不仅给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解决了他们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还能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可谓是一举两得。

 

信号三:不意味着城里人能下乡买地建房

 

七部门的答复一经公布,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其中,有网友提出,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了,是不是意味着城里人也能下乡买地建房了?

 

对此,专家表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但并不能交易,这是底线所在。

 

其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早已明确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信号四:继承使用条件要看清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上要有房屋,如果是空宅基地,则不能继承。

 

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

 

不仅“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其他继承人(比方说“出嫁女”;被继承人子女之外的其他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

 

因为我国遗产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中华遗嘱库需要提醒的是:

 

独生子女也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到自己想给的人继承,最好是立下遗嘱,提前做好安排。